時間:2021-11-06 09:53來源:E通航 作者:通用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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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共同社網(wǎng)站報道,日本國土交通省表示,明年6月20日起無人機必須進行機體登記。對象是重量100克以上的機體,包括目前并非《航空法》飛行管制對象的小型無人機。 據(jù)報道,無人機持有者需要向中央政府申報姓名、地址和機體信息,還需要在機體上標(biāo)示登記號碼。今年12月20日起將以在線或書面形式受理登記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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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航空法》以含電池重量達到200克以上的機體為對象,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區(qū)以及高度150米以上等空域飛行。不過,由于小型無人機因為性能提高,可飛行距離延長,國交省在規(guī)定明年6月起必須登記的同時,還把管制對象擴大至100克以上。 登記制度是為了在發(fā)生事故和問題時迅速鎖定持有者,由2020年成立的修改后的《航空法》規(guī)定。持有者需要登記本人信息、機體的型號和制造商,還必須在機體上用貼紙等標(biāo)示中央政府告知的識別號碼,并在飛行中通過電波發(fā)送號碼。 未登記機體的飛行用戶將被處以1年以下徒刑或者5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2.8萬元)以下罰金。登記需要每隔3年更新一次,如果國土交通省認為存在廠商實施召回等安全上的問題,則會拒絕或取消登記。 本文來源:共同社網(wǎng)站、參考消息網(wǎng)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