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12-08 14:33來源:中國航空網(wǎng) 作者:航空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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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日10點40分左右時,一名男乘客在廈門高崎國際機場欲乘機從廈門飛往南寧,開機員袁睿在國內(nèi)G通道檢查前往南寧的CZ6222次航班安全檢查時,發(fā)現(xiàn)X光機圖像上有一根金屬物品,隨后通知開包檢查員小敏按照程序打開了箱包按照開檢圖像的位置準確的找出該物品,經(jīng)確認該物品為新型“野營鎂棒”一根,開包檢查員耐心的向旅客解釋道:鎂棒和打火機一樣也屬于火種,只需要用金屬刀片慢慢地滑過火石,產(chǎn)生火星即可簡便得丟入一小堆干草,葉子或是紙中用來生火,在雨雪天氣、極寒、極潮濕的環(huán)境中都同樣適用。由于其可能威脅到航空安全,該物品屬于旅客乘機禁止攜帶的限制物品,由于該旅客屬無意藏匿,并主動放棄鎂棒,經(jīng)嚴格安全檢查后也未發(fā)現(xiàn)該旅客有其他可疑情況,機場方隨后將其過檢放行。 廈門機場安檢部門提醒,民航局發(fā)布的《關于重申禁止旅客攜帶打火機、火柴乘坐民航飛機的公告》明令禁止旅客隨身攜帶或者托運打火機、火柴。廣大乘機旅客應自覺遵守乘機規(guī)定,禁止將打火機、火柴隨身攜帶或放置在手提行李或是托運行李中運輸,切勿心存僥幸攜帶槍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等危害飛行安全的違禁物品乘機,以免耽誤自己的行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