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12-07 09:08來源:未知 作者:航空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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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7日,在廈門機場T4貴賓室安檢現(xiàn)場,在張女士通過安檢安檢時,開機員發(fā)現(xiàn)其隨行箱包內(nèi)攜帶玩具槍一支。開機員隨即告知開包員準確位置并開檢。開包員告知旅客玩具槍不能隨身攜帶或者托運。這名旅客表示玩具槍并不具有危險性只是一般玩具,本想著出差帶回給自己的孩子玩耍。安檢人員向其說明玩具槍是根據(jù)槍支類及其仿制品均不能隨身攜帶或者托運的規(guī)定,并耐心向其解釋規(guī)定的具體說明,該旅客表示理解與配合并將玩具槍放棄攜帶。 廈門機場安檢在此溫馨提示各位乘機旅客槍支類仿制品盡管不具有危險性也是不允許隨身攜帶或者托運。希望乘機前可以咨詢機場問詢關于航空運輸?shù)挠嘘P規(guī)定,避免給旅途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