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03-13 01:34來源:成都商報 作者:中國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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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撒那邊不同意,堅持說要按照此前的賠償方案行事。”李小姐說。蜜月之行泡湯,春節(jié)假期還在繼續(xù),夫婦倆通過其他旅行社又緊急定了2月3日前往馬爾代夫的旅行,2人2.8萬的旅行費,“這在我心中還是不算蜜月,我一定要去大溪地。” 2月18日,李小姐夫婦收到全額團費退款。李小姐透露,“此次旅行延誤的團費、往返機票、動車票、滯留北京的食宿費、大溪地當?shù)匾蝗沼钨M、交通費等一共67954元,旅行社應該再按照合同法支付團費20%的違約金即12000元。”
在多方投訴無果后,李小姐已經在3月初,分別向凱撒旅游成都分公司、北京凱撒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發(fā)去律師函。截至記者發(fā)稿,雙方依然未能達成一致。 旅行社:出于安全考慮取消行程不算是無故取消 12日下午,記者聯(lián)系上此次幫李小姐辦理合同的凱撒旅游成都分公司工作人員蘇先生。蘇先生介紹,此次旅行使用的是大溪地航空的包機,“當天是因為大溪地航空故障,延后出發(fā),當時大溪地航空方說可以起飛。隨后第二次還是因為飛機故障迫降,凱撒旅游出于對乘客安全的考慮,取消此次行程。” 蘇先生透露,在2月1日已經由公司決定出具賠付方案。“目前為止大溪地航空都沒有給出賠付方案,現(xiàn)在的費用都是由凱撒旅游墊付的。”至于所謂的20%違約金,蘇先生回應,“其中指的是無故取消行程,我們是有原因的,出于安全考慮,不算是無故。”對于李小姐夫婦的要求,蘇先生表示已經向上層領導進行匯報,“客人最開始要求我們賠付2倍的團費,我們沒有答應。現(xiàn)在又要求賠償20%團費。”出現(xiàn)此次問題,蘇先生表示他也很遺憾。“但目前的賠償方案都是所有乘客同意賠付,不可能單一賠償。作為公司工作人員,我肯定按照公司要求做。” 律師說法 是否支付違約金要依照合同條件 針對是否應該支付違約金,記者聯(lián)系上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陶潔。陶潔表示,旅行社是否支付違約金要看具體的合同條款,“如果合同上寫明任何情況不能成團都要支付違約金,那么就需要支付。如果支付違約金有專門的條件條款,那么就依照條件來,不滿足條件就不用支付。” 四川君益律師事務所律師徐斌認為,“這是由第三方航空公司引起的,而合同中的違約金主要是懲罰一方有過錯的惡意行為。在旅行中本身就存在不可抗力,這種情況下不算是旅行社惡意主觀違約,不應支付違約金。”徐斌建議,如果游客要走訴訟程序,可以把旅行社及航空公司都作為被告方,“畢竟游客是跟旅行社簽署的協(xié)議,旅行社有義務讓游客完成此次旅行,游客并非直接與航空公司簽約。而事件中航空公司是有責任的,因為確實是飛機故障,航空公司有義務把游客安全、平安的送到目的地。” |